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手册》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朝阳阳光高级技工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结合社会服务需求,我校拟在2025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及计划
序号 |
职业名称 |
工种名称 |
职业编码 |
等级范围 |
计划 |
1 |
保育师 |
|
4-10-01-03 |
5.4.3 |
500 |
2 |
汽车维修工 |
汽车机械维修工 |
4-12-01-01 |
5.4.3 |
500 |
汽车车身整形 修复工 |
5.4.3 |
500 |
汽车电器维修工 |
5.4.3 |
500 |
3 |
电工 |
|
6-31-01-03 |
5.4.3 |
500 |
4 |
中式烹调师 |
|
4-03-02-01 |
5.4.3 |
500 |
5 |
中式面点师 |
|
4-03-02-02 |
5.4.3 |
500 |
6 |
计算机及外部
设备装配调试员 |
计算机整机装配调试员 |
6-25-03-00 |
5.4.3 |
500 |
7 |
焊工 |
电焊工 |
6-18-02-04 |
5.4.3 |
500 |
注:本计划可视认定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容
(一)职业能力。重点考核本职业及岗位相关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技能人员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工作业绩。重点考核技能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以及工作效率和完成产品质量的情况。技师、高级技师还包括完成主要工作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改造和创新等方面情况,以及传授技艺、培养指导徒弟等方面情况。
(三)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重点考核技能人员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规定,崇尚诚信、正直进取、敬业专注、精益求精、创新务实、团结协作等情况。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校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种的申报条件,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公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省、市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合格标准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规定,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的理论知识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技能操作考核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
参加五级、四级、三级认定的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两项成绩都达到合格标准(60分)的给予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生已取得报考职业(工种)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认定工作结束后,我校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为成绩合格人员编码,报主管部门审核、复核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后,由我校制作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七、收费标准
本着非营利性、成本补偿的原则,参考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及现阶段设备耗材市场价格,朝阳阳光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暂定如下(后期将结合经济发展、认定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并在网站公布):
序号 |
工种名称 |
收费标准(元/人次) |
五级 |
四级 |
三级 |
1 |
保育师 |
190.00 |
240.00 |
300.00 |
2 |
汽车维修工 |
190.00 |
240.00 |
300.00 |
3 |
电工 |
190.00 |
240.00 |
300.00 |
4 |
中式烹调师 |
190.00 |
240.00 |
300.00 |
5 |
中式面点师 |
190.00 |
240.00 |
300.00 |
6 |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
190.00 |
240.00 |
300.00 |
7 |
焊工 |
190.00 |
240.00 |
300.00 |
说明:本收费标准中含理论知识考试费用50元/人次。
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和认定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考生缴费
(四)考前准备
(五)组织考试
(六)阅卷评分
(七)成绩处理
(八)证书处理
(九)考试总结
(十)资料归档
本公告由朝阳阳光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朝阳阳光高级技工学校
2025.1.8